牌坊與牌樓區別
牌坊、牌樓的稱謂歷來很亂,在大力弘揚傳統文化,仿古建筑漸成體系的今天,有必要予以澄清。
牌坊,是以宣揚標榜功德為目的的紀念性建筑物。主要功能是道德教化,紀念追思。
牌樓,是以強化突出其標識為目的的標志性建筑物。主要功能是標志引導,裝飾美化。
河南大學土木建筑學院藍瀅教授的《淺析河南古牌坊、牌樓》,對認識和區別牌坊、牌樓很有意義,轉載如下,與大家共享。感謝藍瀅教授的辛勤勞動。
河南省地處中原,自古以來政治、經濟發達,其境內的古牌坊、牌樓數量甚多。尤其在經濟繁榮之處,牌坊、牌樓林立數以百計。經過幾個世紀的洗禮,現存的并不是很多,其價值堪比鳳毛麟角。雖然牌坊是古老的中華文化的象征性標識,但是在我國眾多的歷史文化遺存中也只是屬于“小品”之列,故長期以來并未受到人們的足夠重視,幾乎無人進行專門的深入研究。因此,為了更好地保護這些珍貴的文化遺產,我們應該對其進行深入認真的研究。
一、何謂牌坊、牌樓
(一)牌坊:是中國特有的一種門洞式的紀念性建筑物,一般用木、磚、石等材料建成,上刻題字。舊時多建于廟宇、陵墓、祠堂、衙署和園林前或街道、路口,用以宣揚標榜功德。其實在牌坊以獨立的建筑形式出現之前,“牌”和“坊”分別代表不同的涵義。概括地說:“牌”,一是揭示或標志所用的板,如門牌、路牌;或用作憑證的小木板或金屬板,如古時的腰牌;二是舊時宗祠或家中供奉的祖先、父母的神位,如靈牌、牌位等,用以揭示死者身份以及與生者的關系。總之,“牌”是一種用簡要文字來昭示某種特殊意義的物件。“坊”,邑里之名。從土,方聲。古通用土”。故“坊”的本意為以土防范。按五行相生相克之說,則土克水,因此,“坊”又可解釋為堤防。孔穎達疏;“坊者所以蓄水,亦以水”。再引申為人的思想行為方面的防止、防范。“故君子禮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禮記·坊記》)。從字面上來看,“牌坊”并非用來遮風避雨,而是通過記載簡要的文字來昭示某種特殊的意義,以規范人的行為,防止邪惡、錯誤發生的建筑物。
(二)牌樓:牌坊與牌樓的名稱現在都在混用,但是在最初是有區別的。牌坊較牌樓簡單,其形制在原來兩根柱子上加橫梁的雙柱單間的簡單式樣基礎上,演化繁衍出了多柱多間、體量高大、施以斗拱屋蓋的牌樓形式。牌坊起源于春秋中葉的一種原始門,即兩根直立的木柱子上架一條橫木構成的“衡門”,在“衡門”的柱側安裝可開合的門扇后形成了坊門。我國從春秋戰國至唐代,城市都采用里坊制。特別是到隋唐時期,城內被縱橫交錯的棋盤式道路劃分成若干方塊形的居民區。這些居民區在隋代稱為“里”,唐代稱為“坊”。一些坊門吸納了產生于上古時代、到隋唐時已演化得雕工相當精致、形制赫然華貴的華表的形制特點,將坊門兩側的柱子改換成雕飾華麗、形制威武的華表柱后,形成了一種新式樣的“烏頭門”。烏頭門。是華表和坊門的結合物。“烏頭門”是唐以前通常用的稱呼,在宋以后逐漸被“欞星門”這一名稱所取代。“欞星門”是牌坊演變過程中的一個階段,自宋代以來,欞星門不再有防衛的作用而只是起一個標識作用。因此欞星門上的門扇可裝可不裝。于是,欞星門在除去門扇后僅剩下了華表柱和作為額枋的橫梁。形成了華表柱遠遠高出額枋的沖天式牌坊。另有一些“坊門”,沒有用高聳的華表柱來替換坊柱,而是吸納了早在春秋時代即已產生的“闕”的形制特點,融入到欞星門的形制中,在額枋和柱頂上加蓋了樓頂,從而使牌坊邁出了演變發展成為牌樓的重要一步。樓頂是闕的主要裝飾部位,不論是單層闕還是雙層闕,都有優美的造型、壯觀的氣勢。于是,人們就借鑒了闕的形制,將建造闕的樓頂的做法移到坊門上來,在坊門柱子的頂上加蓋樓頂,并在檐下修筑斗拱、梁坊、施以圖案等。這種使無頂的坊門變成了有華美樓頂、柱子又不出樓頂的牌坊被稱為屋宇式牌樓。雖然沖天式牌坊與屋宇式牌樓要比原有的橫門式坊門更為莊重、美觀、軒昂巍偉,但其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為此,人們將坊門的柱子換成華表柱,同時又在華表柱一側的額枋上加蓋樓頂,從而形成了一種既有華美的樓頂,又在樓頂上露有沖天華表柱的沖天牌坊。
二、牌坊、牌樓的類型
梁思成言:“牌坊為明清兩代特有之裝飾建筑,蓋自漢代之闕、六朝之標、唐宋之烏頭門、欞星門演變成型者也。”河南省現存的古牌樓、牌坊均為明清時期的遺物,其種類有:
(一)從建造的材料來看,可分為木構、石構、木石結合、磚構、磚木結合。
1、木構:除了基礎、夾桿石及瓦頂之外,其余構件皆以木制成。如開封山陜甘會館牌樓、湯陰岳飛廟牌樓、沁陽藥王廟牌樓等。
2、石構:所有的構件均以石料制就,另在必需之處以鐵活相固。如浚縣衛賢鄉恩榮石坊、汲縣望京樓如意石坊、新鄉潞王墳三石坊、社旗山陜會館三石坊等。
3、木石結合:除斗拱、檐樓為木制外,其余部分以石為之。如安陽袁世凱墳前的牌樓。
4、磚構:坊身用條磚砌成,在必要部位施以條石。如淅川荊紫關關門。
5、磚木結合:主體構架以木制成,磚砌厚墻夾峙、包固柱身,以墻體替代戧木、夾桿石。如濟源濟瀆廟清源洞府門。
(二)根據其適用范圍及功能的不同,可分為街市類、紀念地類、會館類、儒學類、佛教類、祠廟類、陵墓類、苑囿類、關隘類等。
1、街市類:因位于街市的起點與中段,或數道交匯處的交通要道,故其跨度、體量較大,坊下可行車馬,俗稱“跨街樓”。常在額枋勒銘作記,昭示公眾,為贊頌某族某人功德的建筑,兼具豐富街市景觀之作用。如湯陰岳飛廟前的“宋岳忠武王廟”木牌樓、浚縣衛賢鄉“恩榮”石坊、新鄉“七世同居”石坊等。
2、紀念地類:常位于歷史人物活動紀念地的建筑物群之前,為紀念性建筑。如開封禹王臺前“鼓吹臺”木牌樓、南陽武侯祠前“漢昭烈皇帝三顧處”石坊、祠內“三代遺才”石坊等。
3、會館類:一般建于商行會館建筑群內的主體建筑之前,體量較小,用于烘托、豐富主體建筑。如開封山陜甘會館木牌樓、社旗山陜會館三石坊、周口關帝廟內的牌坊等。
4、儒學類:建于文廟之前,作為門庭式建筑。如開封文廟木牌樓式的廟門。
5、佛教類:常位于寺院建筑群之前烘托山門,為導引性建筑。如登封少林寺山門前的雙石坊及少林達摩洞前石坊等。
6、祠廟類:包括道教祠廟和歷史名人祠廟、家族祠堂。此種牌坊一般位于祠廟前及內部中軸線上,其作用大致有三種:(1)位于建筑群的前部,起引導作用,同時烘托了門前氣氛。如新鄉潞王墳“潞藩佳城”石坊等。(2)作為祠廟內某進建筑的門庭,坊身左右兩側連以院墻。如濟源濟瀆廟清源洞府門、新鄉潞王墳內三石坊。(3)作為祠廟內中軸線上分割空間層次的一種手段,具有導引、豐富視覺空間層次及活躍建筑氣氛的作用。如登封中岳廟兩木牌樓、沁陽藥王廟“濟世慈心”木牌樓、南陽武侯祠“三代遺才”石坊及郟縣三蘇墳內石坊。
7、陵墓類:位于墓冢之前,常為石坊,其造型古樸凝重,可增添墓地莊嚴肅穆的氣氛,兼具頌德功用。如新鄉潞王墳墓前石坊、汲縣比干廟“殷太師墓”坊、洛陽關林“漢壽亭侯墓”坊和“中央宛在”坊等。
8、苑囿類:位于苑囿之中,為園林建筑的一種。一方面它們以景點面貌出現,起點景作用;另一方面,又由柱身、橫坊構成的方形空間起到框景的作用。同時,各園林建筑之間巧妙的因借關系產生的變幻多彩的視覺效果,使得牌樓這一建筑類型在園林建筑中的作用愈見不凡。
9、關隘類:位于古關隘處,以關門的形式出現,既為實用性關門,又為標志類建筑。如淅川荊紫關關門。
不論何種牌坊或牌樓,它們的大小規模都是以間數、柱數和屋頂的多少即樓數為標志,其中又以柱數與間數為主要標志。牌坊的柱數均為雙數,間數均為單間。這里所說的“間”是指兩柱之間的通道。最簡單的是兩柱一間的牌坊,它的頂上也可以做成單檐、重檐或三重檐。四柱三間的牌樓最為常見,六柱五間的牌樓可以稱是大型牌樓了,多用在寬闊的道路和墓道上。它們的頂上也有用三樓、四樓、五樓、七樓甚至九樓的區別。多間牌坊一般是中間一間特別高大寬廣,便于車馬通行,左右兩側各間較為低矮窄小,供行人出入。
三、牌坊、牌樓的社會功用
作為標志性、紀念性建筑的牌坊,盡管其在中國古代建筑中只是屬于“小品建筑”,但在一組建筑群中,無論在物質功能和環境藝術方面都起著重要的作用。通過對牌坊系統的認識,我們從牌坊的不同功能可以了解它們的作用。
(一)標志引導的功能:這是常見的一種牌坊,它們常常立在街道中間、兩端、交叉路口以及寺廟、陵墓等建筑物的前面,牌坊的柱間或門洞也不安設門扇,人們可以穿行或繞它們而行。同時也起著一個引路導向的重要作用,使人們循著牌坊這一標識,順利抵達要到的地方。
(二)道德教化的功能:牌坊從一定意義上來講即是封建禮教和封建道德的一個象征性建筑符號,是封建道德禮教的物化。立牌坊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為了給人們樹立道德楷模,以此熏陶教育人們要忠君,要講氣節,要孝悌,要貞節,要仁義,要行善積德,要遵循“三從四德”、“三綱五常”等封建道德禮教。
(三)紀念追思的功能:利用里坊門上表彰功德的作法在牌坊上得到進一步的應用,在各地出現了為紀念重大歷史事件和重要歷史人物而立的牌坊,這些牌坊就如同是一部凝重的歷史教科書,成為我國一些重大事件和重要歷史人物生平的實物記錄和真實見證。牌坊雖屬“建筑”之列,但它又與碑有相通之處,可以用來刻載坊主的姓名、科第、官爵、立坊人的姓名、科第、官爵及立坊的時間等文字,也可以刻載坊主的業績、功勛、所獲榮譽恩寵及對坊主的族表、頌揚、紀念等方面的文字,常被人們用來表示對先賢或先人的紀念和追思。
(四)裝飾美化的功能:作為建筑文化的載體,牌坊體現了中國古代建筑造型藝術和雕刻藝術的完美結合。在古代的許多大型建筑群中,牌坊常位于整個建筑物組群的中軸線最前端作為“先導”建筑或承前啟后建筑,或在整個建筑群里,立于由這個院落空間進人另一個院落空間的交接處,使整個大型建筑組群顯得布局嚴整,層次分明,格外莊重、肅穆、雅致、幽深、豐富多變。倘若是大型彩色木牌樓,則又可映襯、渲染周圍環境使其他建筑物更為絢麗多姿。牌坊上所雕繪的龍、鳳、獅、虎、豹、鹿、馬、鶴、龜、喜鵲、春燕、鯉魚、牡丹、荷花、水仙、芙蓉、梅花、蘭花、竹子、松樹等被民間奉為祥瑞吉泰的種種動植物及其由這些祥瑞吉泰物組合雕刻而成的一幅幅圖案,無一不生動地展示著中國古代的民風民俗。
(五)對現代美術創作的借鑒與指導:從藝術上看,雖然牌坊未曾給人們提供一份真實的空間,但它卻蘊含著古代哲學的“有”、“無”論。人們過牌坊而不忘,人與建筑形成情感對話交流,正是牌坊建筑的各種文化符號相得益彰的匠心獨運之處。一方面,榜題與匾額,不僅為中國書法藝術提供了展現的舞臺,所書文字往往又是高度概括了建筑的自然環境與人文精神的精髓。不同裝飾技法的運用、不同的表現形式、不同的裝飾內容,表現出裝飾圖案本身的美感,在視覺感受上對建筑空間的升華作用亦是毋庸置疑。另一方面,牌坊的雕刻即石雕、木雕和磚雕,包括高浮雕、淺浮雕、透雕、線刻等技法,無論在技術上,還是在藝術表現上都達到了較高的藝術水平,對現代多美術創作、美術教學提供了鮮活的素材,促進其更好的發展。
牌坊作為中華文明的一個重要的有機組成部分,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具有獨特的地位和重要的價值。聳立于城鄉各地的牌坊,經過歷史的滄桑,如今仍以其特殊的形象點綴著環境,它們使這些城市和鄉村更加富有歷史和文化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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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里坊”,我國從春秋戰國至唐代,城市都采用里坊制。特別是到隋唐時期,城內被縱橫交錯的棋盤式道路劃分成若干方塊形的居民區。這些居民區在隋代稱為“里”,唐代稱為“坊”。這些坊是居民區規劃的基本單位,大坊內開十字街,將一坊劃分為四個區每個區內還有一個十字巷,每面各開一門,再用“井”字巷劃分,形成十六區格局。坊與坊之間隔有夯土坊墻,坊墻中央設有坊門。因坊有大小,所以一個坊有二至八座坊門。里坊門跨街而立
,供一坊之人出入,門上書寫某某坊之名。隋唐時,為了防止犯罪,便于治安管理,各坊實行每天按時啟閉坊門的制度,除了每年規定的幾個節日外,其余的日子均實行宵禁。坊門還有一個作用,就是官府有事通告坊里的居民、或居民在倫理道德、科舉方面有值得表彰的地方,官府張榜或懸牌于坊門上用于“表閭”。“居民所聚曰里,里坊門曰閭”。
② “華表”,又稱謗木或表木。傳說是古代設在大路街口交通要道外豎立的木柱,專供臣民書寫意見之用。后來,立在大道口的謗木不再具有聽納民意的作用而逐漸變為交通路口的一種標志。華表的形狀較望柱稍復雜一些,即在望柱上部柱身上插入兩塊木板,令其十字相交,所謂“有大板貫柱四出名曰桓表”。明清以后大板由四出改為兩出,且雕成卷云紋,名曰云板。望柱是柱子的一種,柱子頂部飾以束腰葫蘆形寶珠,下部直插入地,未用礎石。
③ “烏頭”,是指柱子上端加以裝飾的華柱頭。“烏頭門”,最早見于北魏楊之所著的《洛陽伽藍記》中:“上不施屋,用為永寧寺的北門。”宋代《冊府元龜》對“烏頭門”也有明確的記載:“正門閥閱一丈二尺,二柱相去一丈,柱端安瓦筒、墨染,號烏頭染。”宋李誡的《營造法式》云:“其名有三,一曰烏頭大門,二曰表揭,三曰閥閱。”《漢書注》曰:“古者以積功為閥,經歷為閱”,所以烏頭門含有旌表門弟的意義。
④ “欞星門”,據史籍記載,欞星即“靈星”,又稱“天田星”。在《星經》中:“天田九星,主畿內田苗之職”。漢高祖規定,祭天要先祭靈星,修建了零星祠。北宋時,宋仁宗營建了用于祭天地的“郊臺”,設置“零星門”。因門系木制,門上有窗欞,為區別于“零星”,又稱為“欞星門”。
⑤ “闕”,是古代宮殿、祠廟和陵墓前的高大建筑物,通常左右各一。闕頂的臺上可起樓觀,以供守御人員登臨眺望,警戒查詢。漢晉以后,在宮殿前的門闕演變成明清時北京故宮前的午門式樣。而祠廟、陵墓前的闕變成了比較瘦小的石制闕,闕上不能再起樓觀,改成了樓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