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觀音~六時觀音
〝六時觀音〞在三十三觀音中位列第二十六尊。〝應身相〞為六時觀音的〝化身相〞是〝居士身和龍身〞的示現(xiàn)。六時觀音,有觀世音菩薩大慈大悲,在晝夜六時,時常哀憫慈護眾生之意。亦即《妙法蓮華經(jīng)卷七·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中的「應以居士身得度者,即現(xiàn)居士身而為說法」。居士者,乃在家志于佛道的居家之士也。此段經(jīng)文之意,是說如果有人愿守道自恬,寡欲蘊德,觀音菩薩,即以居士身顯現(xiàn)于其人面前,為其解說清淨無為之法門。此篋是《六字章句陀羅尼》,誦之得脫六道苦果得六妙門,證六根相應。取觀音大悲甚深,于晝夜六時常哀愍護念眾生之意,故稱六時觀音。作居士裝束,以佛教徒每日六時(晨朝、日中、日沒、初夜、中夜、后夜)奉供不斷,故名六時觀音。此尊六時觀音,又稱為「常視眾生觀音」。在世間留下的法相是立姿,右手持六字章句陀羅尼梵篋。左手置于腹前。著天衣,瓔珞嚴飾,髻上頂化佛。赤足站在巖石上,端視下方眾生。此梵篋之經(jīng)文,誠心誦之,有度脫六道苦果輪回,得六妙門、證六根相應之功德。
「六時」,則是將整天的時間,劃成六等分,每一等分稱為一時,共有「六時」。而從前古印度有合六時為一日一夜。又有將一年分成六個時節(jié),如初熱時、酷熱時、雨時、茂時、初寒時、酷寒時。故一年又稱六時。這有點類似古中國的所謂「二十四節(jié)氣」,即「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之分。故六時觀音,也可解釋作:「每年和每天以及每一個時辰,慈悲的觀音菩薩,總是不眠不休的一直在照顧著眾生」。
六時─也就是二十四小時,乃是將一晝一夜分為六等,晨朝、日中、日沒,〈以上稱為晝?nèi)龝r〉,初夜、中夜、后夜,〈以上為夜三時〉。「六時觀音」表三十三身中之「居士身」。佛陀住世以來,佛教徒中除「比丘」、「比丘尼」出家教團。「優(yōu)婆塞」、「優(yōu)婆夷」在家信徒為「居士」,居士于世俗生活中從事信仰的活動。出家眾由在家眾供給衣、食、住等資具。在家眾則依出家眾,接受教育與清淨行為,兩者互相支持,共同修行正法。
典故:
經(jīng)典記載,「維摩詰」以在家居士,宣說大乘佛教真理,于「般若、空」之思想,不可思議等解脫法門,以闡揚大乘菩薩道之實踐,并說明在家信徒應行于善舉,信仰教義用來教化世人與遵循理法,更須要有豐富的知識,善良完美的品性。
古代印度社會,分僧侶(婆羅門)、王侯武士(剎帝利)、農(nóng)工商庶民(吠舍)、賤民(首陀羅)四等種族,種姓制度影響人心。
〝婆羅門〞階級仍執(zhí)其特權(quán);〝剎帝利〞亦固守地主階級;從事農(nóng)業(yè)、畜牧、工商業(yè)一般平民暨〝吠舍〞種之富豪,居家有道之士,均稱為居士,是種族中之第三階級;在農(nóng)村中,不可接觸之〝賤民〞首陀羅,被視為下層階級。早期印度在社會階級體系上,依「種族、職業(yè)、地域」等,將社會區(qū)分為各種,尊卑、貴賤,階級制度為一世襲,封閉而不平等,不同種姓嚴禁通婚、共食,與其戒律、風俗。種姓制度因身份階級,職業(yè)的不同,定其種姓,構(gòu)成特異的社會階級制度。
古印度社會分為「僧侶、王侯武士、農(nóng)工商庶民、賤民」等四項種姓,呈現(xiàn)出宗教、歷史,社會之復雜形態(tài)。由于種姓的差別,社會各階級人士互不往來,高階層人士否認低階層的人與自己為同樣之人,使下層人士益形卑微。階級性的形成,長久以來堅而牢固的組織,無法打破階級壁壘,乃妨礙到民族意識的發(fā)展,同胞繼業(yè)相承時代的需求。律法用于種姓的不同而未有標準,故成為一大障礙。
佛教反對種姓制度,提倡平等主義,佛陀尊重人類理想之實踐,雖然其理想得以在教團中實現(xiàn),但卻無法改變整個印度。長期以來,「婆羅門」自居為傳統(tǒng)之「監(jiān)護」與「改造者」。種族中亦守「王侯武士」為「地主」,「吠舍」(居士)之代表為一般「商業(yè)者」,「下層階級」被視為「賤民」,在農(nóng)村中常常遭受破害,造成無數(shù)社會問題。
此尊菩薩攝持觀世音菩薩之大悲愿,其寓意是「六時觀音」不停于二十四小時里,不眠不休在照顧眾生。
贊偈:
淨光六時觀世音,晝夜開敷慈音揚;普愿輪回諸眾生,咸令安樂超出相。